壓力容器
2017-12-19 來自: 泰安市魯中鍋爐成套設備有限公司銷售處 瀏覽次數:645
《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采用既考慮容器壓力與容積乘積大小,又考慮介質危險性以及容器在生產過程中的作用的綜合分類方法,以有利于安全技術監督和管理。該方法將壓力容器分為三類
第一類壓力容器
除上述規定以外的低壓容器為一類壓力容器。
可見,國內壓力容器分類標準綜合考慮了設計壓力、幾何容積、材料強度、應用場合和介質危害程度等影響因素。
例如:因盛放的介質特性或容器功能不同,即根據潛在的危害性大小,低壓容器也可被劃分為第一類或第二類甚至第三類壓力容器
壓力容器是內部或外部承受氣體或液體壓力、并對安全性有較高要求的密封容器。
壓力容器主要為圓柱形,少數為球形或其他形狀。圓柱形壓力容器通常由筒體、封頭、接管、法蘭等零件和部件組成,壓力容器工作壓力越高,筒體的壁就應越厚。
第二類壓力容器
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為二類壓力容器:
中壓容器;
低壓容器(僅限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);
低壓反應容器和低壓儲存容器(僅限易燃介質或毒性程度為中度危害介質);
低壓管殼式余熱鍋爐;
低壓搪玻璃壓力容器。
第三類壓力容器
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為三類壓力容器:
高壓容器;
中壓容器(僅限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);
中壓儲存容器(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為中度危害介質,且pV乘積大于等于10MPa·m3 );
中壓反應容器(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為中度危害介質,且pV乘積大于等于0.5Pa·m3);
低壓容器(僅限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,且乘積大于等于0.2MPa·m3 );
高壓、中壓管殼式余熱鍋爐;
中壓搪玻璃壓力容器;
使用強度級別較高(指相應標準中抗拉強度規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)的材料制造的壓力容器;
移動式壓力容器,包括鐵路罐車(介質為液化氣體、低溫液體)、罐式汽車[液化氣體運輸(半掛)車、低溫液體運輸(半掛)車、永久氣體運輸(半掛)車]和罐式集裝箱(介質為液化氣體、低溫液體)等;
球形儲罐(容積大于等于50m3)
低溫液體儲存容器(容積大于5m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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